如何办离婚手续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离婚手续要什么资料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如何办离婚手续要什么资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如何办离婚手续要什么资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离婚流程和费用?

  2021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如何办离婚手续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离婚手续要什么资料呢

  1、男女双方是自愿离婚,双方应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婚姻登记员会明确告诉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双方对于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是否有异议;对子女抚养、父母赡养、财产处理、债权、债务等问题是否协商一致;如果对离婚协议书有异议,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男女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签名或者按手印。

归纳起来是以下三大步骤:

第一步,带材料初审并拿回执单。

夫妻双方拿着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在该名当事人书面声明遗失后按照另一本结婚证办理,若两本遗失则需要双方书面声明遗失并到档案室调取出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好之后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去。

第二步,等待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在拿到前述回执单后,冷静下来,度过三十天。在这三十天里,如果反悔,不想离婚了,可以这样做:

1.主动撤回:拿着本人身份证和前述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须书面说明),到当初发回执单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现场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换来一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2.被动撤回:如果没时间去撤回,那么自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也就是拿到回执单后的六十天内),不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三步,过了冷静期,仍要离婚,三十天内拿材料去换离婚证。

过了三十天的冷静期之后,双方仍然决定要离婚,那么在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拿着离婚协议书(需载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协商一致)三份、结婚证、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和身份证,共同亲自到前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办理离婚手续时,双方需带身份证、户口、两本结婚证、红色背景的2寸近照2张。夫妻双方、需提前签订好离婚协议。每周一至周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收费为49元,其中离婚证工本费9元,存档费等其他费用40元。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流程2021?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相关材料

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个不同的手续流程。

  (一)协议离婚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材料以及证件准备完成之后,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如何办离婚手续要什么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如何办离婚手续要什么资料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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