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复习资料,合同法题库及其答案解析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同法复习资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同法复习资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980年代制定的三部合同法?

三部合同法是中国在1980年代制定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这些法律对中国的合同制度、物权制度和侵权责任制度进行了规范,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些法律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经济活动的规范和公平,确立了经济活动中的合同自由原则,维护了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部合同法的出台对于我国法制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合同法复习资料,合同法题库及其答案解析

《民法典》生效之后,《婚姻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吗?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施行日期及旧法废止】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你的问题,显而易见,《婚姻法》废止了,,它的内容被《民法典》吸收了。

根据《立法法》:

如果新旧法律有不同规定或规定相抵触的,一律按新的规定执行。

如果新法没有涵盖的方面,仍按旧法执行。

如果国家觉得新法可以完全取代旧法的时候,自然会通过法定程序宣布旧法废除。

不知道,应该不会。因为有《宪法》,《民法典》与其他法律应该是一样大的。

世界历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是法国拿破仑时代的《民法典》,也称为《拿破仑法典》。这部民法典颁布时,法国尚没有专门的宪法。其主要内容实际上是政治层面的,包括了相当多后来各国写入的《宪法》内容,所以它的法律地位很高,相当于《宪法》。而且由于他是人类社会第一部承认平民为国家主体、否定封建等级制度的法典。所以,在世界政治历史上,世界法律史演变上的地位都很高。

美国《独立宣言》虽然比这部法典早,后来也成为美国《宪法》的核心内容,但其本身仍属于政治宣言,而非法典。

我国的《民法典》法律效率是否仅次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律,或者与其他法律一样大,尚待立法机关解释。


从法的性质属性上,可分为私法和公法两大类。所谓私法和民生的关系极为密切,就是用来调解和处理人与人之间,个体与个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的。

过去一段时间,由于种种情况的限制,这类法都是以单行法出现。如《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等等。

后来随着条件的逐渐成熟,制定《民法典》被提上全国人大会的立法日程。

自2015年开始,国家聚集众多优秀法学专家,认真总结我国民法实施的经验和不足,听取各方面意见,探讨《民法典》制定的方向和精神。

历经五年的努力,《民法典》制定成功了。巜民法典》把过去的单行民法,加以审视,把不足之处弥补上去,使其更科学更严谨了。然后,把这些内容统统融入进《民法典》中。

巜民法典》自2O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正式实施后,过去那些单行民法,就失去了意义,自然就自行废除了。

不会完全废止的。中国的法律是成体系的。在法律体系中,法律又是分层级的,相互形成了上位法和下位法。比如,中国法律的最高层级“第一层级”是宪法,然后第二层次是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法等。也有机构把经济法,社会法也列上了,大多数认为经济法和社会法都被民法包括了,无需单列。

民法典是民法体系的上位法。如婚姻法,合同法等,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要求和精神,并在民法典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使得更具操作性。所以旧法是先废后立。一般说上位法偏重法理,法源的解释和立意。下位法偏重判断,执行,操作,实施。上位法一般很少变动,修改。而下位法会随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水平,国际背景,文明素质的变动所产生新的矛盾和需求,进行相应的变动,修改和完善。

是的,同时废止。

当然,法律是废止了,但是内容移植到了民法典。相关的内容还是生效的。

所以民法典只是一部法律汇编。

民法典并没有对我国的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进行大规模的颠覆性的删改,只是对其中的一部分内容进行了删除和修改,以及新增。

签订合同时1年的时间是怎么算的?

您好!您问题描述不是太清楚,通过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合同法内容,在劳动争议中,经常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后仍未与用人单位签定书面劳动合同,是否还应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答: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最多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

2.满一年后,应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

谢邀。时间是有两种算法。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计算公式:某年某月某日至次年的某年某月某日的提前一天即为一个整自然年,如: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2日为一年约定期限时间。第二,在民间团体和百姓之家,也有按照俗约的,即某年某月某日至次年的某年某月某日整时来约定,如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3日,这即为一个整自然年约定期限时间。当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期限只要不过当日的0点,即半夜12时,都是在有效期内。希望能够帮到你,祝生活愉快😊😊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要求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规定有哪些?

1,只要在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即为无固定期合同。

2,单位与个人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现行劳动合同法执行。

3,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当时有规定的,按当时规定执行。


要说档案转移和社保关系转移的规定,其实应该是很多的,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很多规定都与现在的实际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从大的方面来讲,档案方面最权威的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保关系转移方面,在社保发法之前主要还是《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一,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共计六章二十七条,是目前我国档案管理方面最权威的档案法规。

《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1999年1月14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号发布,共五章三十一条。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2009)66号文件印发,2010年1月1日开始执行。共计十四条。

第二,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档案转移

劳动者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其个人档案如何处理呢?在实际中,如果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员工辞职或是离职,一般档案已入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保管,但是本人应当及时跟进;重新就业后,如果就业单位具备档案管理资质的,可将个人档案转入新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可放继续放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如果属于民营企业,一般是没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新进的大学生档案一般都应放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档案管理都是免费管理。一般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辞职离职,由于没有个人档案,所以不存在档案关系的转移问题,一般民营的用人单位自己建立的个人档案,都是交给辞职者带走。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转移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规定有哪些?首先劳动合同法实际上对于这个社保转移包括你档案转移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工作单位如果和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说明实际上是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给你保管这个社保和档案的,那么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实际上你自己将你的个人档案和你的个人社保从原工作单位转移出去就可以了。

转移的过程相对来说也是非常简单的,你的个人社保可以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参保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在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前提下,那么可以暂时将个人社保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然后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缴纳这个社保。那么个人档案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是新的国有企业,那么这种情况就需要将个人档案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开发市场,然后进行暂时的托管人才交流开发市场,托管个人档案都是免费的。

但是这个个人档案,有一点千万不可以拿在自己手里,如果一旦拿到自己手里就形成了一个无效的档案,那么对自己将来办理退休或者是评定职称或者需要用到档案的时候,那么就会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当然也可以把这个,个人档案个人社保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你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以后再转移也是没有问题的,只不过这段时间内,如果要托管的原单位,那么就要回原单位协商一下,因为毕竟原单位是没有这个义务的,如果说原单位不同意的话,那么你还是要尽早的及时的转移出来是比较妥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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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同法复习资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同法复习资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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