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幼儿园,南京市鼓楼幼儿园园长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市鼓楼幼儿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南京市鼓楼幼儿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福州有哪些比较好的幼儿园?

这个问题的答案大多不靠谱,因为许多梗都是旧历了。

南京市鼓楼幼儿园,南京市鼓楼幼儿园园长

对多数园的点评都停留在上世纪90年代的内容,已经脱离福州幼儿园现状很远了。

事实是,福州市区,凡公立园,都相当不错。这几年,国家和政府往幼儿园里砸了不少钱。虽然钱不是幼儿园的全部,但硬件、设施、饮食,都达到了非常不错的水平。公立园更让人放心的是师资和保育力量,相对民办园,更稳定,更有经验,更让人放心。

从我对身边公立园、民办园的观察看,民办园只能是孩子在进不去公办园的情况下的选择。

福建一幼儿园老师虐童,警方已经介入,这位老师能被刑事拘留吗?你怎么看?

能拘留判刑最好,因为,对于未成年儿童的伤害必须严惩才能有效制止! 如果不能严惩,虐童就会泛滥,那么孩子的未来怎么办? 如果我们来最基本的安全都给不了孩子,那么,我们还能给孩子什么? 我们又如何面对孩子纯真的双眸?

1、先鉴定小朋友的伤有无大碍。除了身上的伤之外,心里上有没有给孩子留下阴影这很关键。

2、再回放摄像头查看事发的原委到底是怎样的一个虐童过程。

3、视虐童过程以及孩子的伤情情况,应由司法机关来判定该老师的责任。

4、作为幼儿老师连最起码的耐性都没有,忍受不了孩子的任性调皮就用最愚蠢的方法来教育孩子。失去了孩子上幼儿园的意义。这样的老师是不配做这个行业的。

同事也反映出幼儿园方面的用人管理也存在诸多隐患。

5、虐童事件的责任主体是幼儿园。幼儿园方面应承担所有责任。

如果调查确实幼师存在虐童行为,而且对儿童造成了一定的伤害,那么这位幼师就应该会被刑事拘留。当然,如果只是扑风捉影,那就有可能让造谣生事者为此付出法律责任。

一切前提都是建立在警方的最终调查结果,不过试想一下,应该不是空穴来风,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蛋,有因就有果,所以这一切很有很有可能是真实的,只不过事件严重性还有待考证。

而根据报道,该事件并不是第一次,第一次该家长发现孩子身上的伤时,是在10月9日。据悉,该事件发生在福建福州市文博小金星幼儿园,该家长第二天找幼儿园询问,随后,有两名幼儿园老师登门道歉,该女士便没有再追究,而时间过去刚刚不到两个月的时候,该家长再次发现孩子身上有伤,叔可忍婶不可忍,这次该女士直接选择报警,目前,涉事老师已经停职接受警方调查。

如果调查确系是该老师所为,根据孩子伤情来判定,如果确实对孩子造成了一定的伤害,那么该涉事老师很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一切的结果都建立在警方的调查结果,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这样的老师不配做一名幼儿老师,没有起码的耐心,那就不是一个合格的幼儿园老师,所以说如果调查属实,那么该老师接受怎样的处罚都一点不为过。

目前案件警方刚刚介入其中,所以当中是否构成刑事责任还不能断定,但是从目前的种种迹象来看,确实存在虐童的嫌疑,只希望能够早日调查清楚,将行为人清除出教师队伍同时对于受害人家庭进行赔偿。

摘引家长部分自述:

值得注意的几个细节:

  • 1.孩子下体肿胀之后,老师主动登门道歉并拒绝提供视频;
  • 2.之后园方在家长多次交涉的情况下,仍能拒绝提供视频,最后扣留家长的手机和包包之后才允许对视频进行查看同时该视频存在剪辑的可能性。

据此从这两点细节来看,园方对视频有无进行剪辑,这个鉴定之后自然会有结果,其次对于园方多次拒绝提供视频的行为来看,显然也不排除几名老师存在虐待的情节。

能否对案涉老师进行刑事拘留要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这起案件当中嫌疑老师能否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关键处就在于案件性质是否能够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而且新闻中也提及目前男童的伤情需要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构成轻伤以上的,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该案可以以故意伤害罪予以立案,自然可以对案涉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但是很显然目前该案并未有明确的鉴定结果出来,基于此该案的最终性质能否被定位刑事犯罪,还有待进一步的调查才能明确。

一:这个事件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个妈妈早就怀疑,幼儿园老师打孩子了,

1:在孩子身上发现了伤

2:孩子明确表述老师打人

3:查看监控也有怀疑

4:装了针孔摄像头取到证据了,

从10月9号发现一直到12月15号报警。

二:作为一个妈妈,在孩子出现极度排斥上学的情况下,孩子极度害怕的情况下仍然让孩子去幼儿园!

心疼这个孩子。

1:对于宝宝来说这样的幼儿园就是一个地狱,为什么妈妈每天坚持送他进去。

2:虐待孩子,给孩子带来的精神创伤和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市鼓楼幼儿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市鼓楼幼儿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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