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语文课题申报,特殊教育语文课题申报材料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特殊教育语文课题申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特殊教育语文课题申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特殊教育有什么比较新颖的课题?

1送教上门中对多重障碍学生社会技能干预的个案研究

特殊教育语文课题申报,特殊教育语文课题申报材料

2聋校小学4-6年级语文习作教学研究

3听障小学生生命教育的问题及策略研究 ——以R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例

4盲生与普通学生的反向融合教育体验研究 ——以W中等盲人职业学校为例

5 2000-2019年基于文献计量分析的中外特殊教育研究的比较

有哪些让人咋舌的夫妻关系?

说到令人咋舌的夫妻关系,我就想到了我们小区里面的两口子。

在我们小区的业主群里长期活跃着一个网名为“吃货胖妈”的女人。她总是不时地上传她与老公恩爱的照片:基本都是她老公给她买一堆好吃的,像什么猪蹄、肘子、螃蟹、各种甜食等等。当然了,正如她的网名所述,她也的确称得上是个胖子,目测应该有150斤。她是个全职妈妈,老公是承包工程的,据说收入可观。她先前已经生了两个女儿,大的四岁、小的两岁。群里的业主们都好心劝她减肥,为了自己的健康、也为了老公。而她每次都会说,老公不嫌弃她胖,从来没有说过让她减肥,还说胖胖的很可爱。

去年底的时候,她再次怀孕了,因为她和老公一直都想要个儿子。老天还真是遂人心愿,在今年8月份的时候她产下了双胞胎儿子。老公一家别提多高兴了,而她自然也是以功臣自居,更加不克制自己的嘴巴,吃的越来越多、越来越好,体重更是有增无减。最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她在群里秀恩爱和好吃的了,我们也一直很纳闷。直到前些天,她突然在群里说,她要把房子卖了,回老家去。在大家的再三追问下,她向我们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最近老公很决绝的跟她办理了离婚手续,带走了两个儿子,给她留下两个女儿。她一直以为老公不介意她的胖,不介意她的不修边幅。没想到,到最后他竟然这么决绝的离开,都不给她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公没有给她足够的解释,只是说两人感情不和,不适合再生活在一起。老公将房子留给了她,否则她可能都没有栖身之所。她这些年全职主妇,可以说没有任何生存赚钱的技巧,在这个城市独自抚养两个女儿看来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她决定卖掉房子,换一些现金回乡下置办田产,还可以让父母帮着带两个女儿。这倒是让我想起了电视剧《我的前半生》的情节。回乡创业与生活,这条路对她来说也未必是一条平坦之路,她可能真的需要重整精神、调整好心态才能走出阴影、重新活出自我。

我知道一个,我们叫她邓阿姨。邓阿姨结过好多次婚,但都因为不能生育而结束了婚姻,大大小小的医院跑遍了,中药西药也吃了不少,就是不管用。

她的第二段婚姻嫁给一男人,在这里简称为A先生,A先生也是二婚,有个儿子,娶了邓阿姨本来是想着她不能生育,能对自己的儿子好点,结婚后也确如大家所期待的那样,邓阿姨对自己老公和继子生活照料有加,为人和善,渐渐温暖了继子的心。A先生是大型货车司机,经常要跑长途,十天半月不在家是常事,但收入还是很可观的。A先生也不是个老实的人,在一次跑长途中遇到一个四川女子,两人一拍即合便在一起撕磨了好几个月,后来女子怀孕了,十个月后生下一个女儿,A先生得了个女儿,当宝贝似的疼着,便不再记得邓阿姨对他儿子种种的好,和邓阿姨离了婚,邓阿姨自知自己不能生育,感觉理亏,便同意了。

接着邓阿姨又结了几次婚,但都无疾而终,她也渐渐不再为婚姻为孩子而焦虑,开始享受生活打扮自己。这些故事从她嘴里说出来很随意,似乎她也习惯了这样。现在他的先生(我们称B先生)和前妻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家里不需要再添孩子了,两人结婚多年,只为享受免费的夫妻生活。

奇怪的是A先生和B先生两人曾是好友,还有更令人吃惊的事:邓阿姨有天去逛商场,正好碰见A先生,邓阿姨问了她曾经继子的情况,劝了他一定要好好关心自己的儿子,闲聊了几句话两人居然直奔了酒店的大门,而后又约了好多次,至于去酒店干什么,大家自己想象吧。他们的朋友圈子有重合,所以渐渐的B先生也知道些情况,但他并不生气,他对外说的是:干就干吧,反正她又不能生孩子。当然,邓阿姨也不干涉B先生的私生活,她和A只约白天,在酒店,从不在对方家里,完事后还是各回各家。

不知是中年人的性需求太过旺盛还是怎么,反正目前的我有点理解不透

给大家分享一下八十年代初,我们邻村一个奇葩的婚姻家庭。

这个村离我村也就两三里地远,村里有一对双胞胎男孩,模样相貌极其相似,英俊帅气。只是早出生二十来分钟的哥哥,在三四岁的时候发高烧,由于当时缺医少药得不到医治,成为小儿麻痹症的后疑症,脚有一点跛。八十年代初,两兄弟已成年,长得是人高马大,英俊潇洒。一对儿子长大成人,父母是由衷的打心底里高兴,可是因为穷,一家人死死地守着几亩地,辛辛苦苦一年下来,只够吃饱饭。两个儿子的婚姻大事,做父母的是操碎了心。小儿子四脚端正四肢健全,相对而言可能会容易解决一些,但大儿子残疾跛脚,有哪家姑娘愿意嫁给他。

好在儿子他姑是个能说会道的媒婆。年开春的时候,做父母的经与儿子他姑一商量,计谋已便形成。儿子他姑访到,相隔二十几里路的一个山沟小村里,有一户人家生养了四个女儿,二女儿跟自己侄儿年纪相仿。儿子他姑带上侄儿相片经与这户人家父母一说,他们是满心欢喜。第二次,小儿子随同姑姑一起登门相亲,这事也就成了。小儿子在过节的时候,登门送礼走动几次,后来年底就登记办证结婚了。

可是女孩嫁到他们家那天,晚上洞房的不是弟弟,而是跛脚的哥哥。由于那年月还是用煤油灯,光线昏暗,女孩分辨不清。第二天天亮起床后看到自己男人是跛脚,女孩大吃一惊,丈夫去接亲的时候都还好好的,今天怎么脚跛了?女孩总感觉哪里不对,惊疑的问,你是谁?做哥哥的感到终究纸包住火,便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她。女孩听他这么一说,气得是发疯般的哭泣。一大早全家都乱成一团,一边安慰女孩一边道歉向她保证以后全家人会好好待她。稍后女孩也想通了便安安生生的在生活,为这家人生养了一儿一女。

很多友友们肯定也像我们当初一样,有所不解,但你弄明白了也就不会疑惑了。第一两兄弟相貌气质极其相似,第二办结婚证村里开的介绍信(当时还没有身份证)是写哥哥的姓名,第三去相亲的时候,他姑姑也是说哥哥的姓名。只是女孩在结婚前来男方家走动,哥哥肯定要躲避不见,是否与弟弟同居了,外人是不得而知。据村里人说结婚时能看出已怀孕了。

令人乍舌的夫妻我见过,问题是我有故事,你有酒吗?

有酒咱就多掰扯掰扯,没酒先讲一个意思一下。 首先声明这个故事,绝非虚构确有其事,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我老家在农村,这对夫妻是我老家屋后的邻居,论辈他们跟我爷爷奶奶是平辈,不过实际年龄并不大,现在才将近60岁。

说来也怪,我那邻居三兄弟,他哥和弟弟还有弟媳皮肤都比较白,唯独他夫妇二人皮肤都是黝黑黝黑的,甚至连嘴唇都黑得有点发紫。

汉子一身腱子肉,种庄稼是村里公认的一把好手。那妇女也不呈多让,看上去肌肉线条虽然没有他老公那么明显,但是绝对比现在那些经常泡健身房的女生有力量感。

同样是农民,为何他们夫妇二人那么优秀?别人可能纳闷,但是我猜应该跟他们夫妇二人战斗力爆棚有关。 他们可不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这么简单,而是三天干一小架,五天干一大架。

他们夫妻相处的模式就是一言不合就干架,锅碗瓢盆满院飞,闹得鸡飞狗跳那是常有的事。这种模式几十年以来反复循环,他们似乎乐此不疲,令人啧啧心称奇的是,他们至今仍然不离不弃。

从当初结婚没有孩子,一直打到现在都当爷爷奶奶了还是这样,就问你服不服? 有人可能会说这么严重的家暴谁受得了啊,要我说这不能用家暴来形容,我觉得应该用互爆或者互相伤害来形容才更妥贴,因为每次动手的时候,那女的都会还手。虽然每次都是妇女战败,但是她屡败屡战,绝不怯懦,不是英雄胜似英雄。

唯独有一次那女的负气回娘家待了三四天才被汉子带回来。正是因为那次经典干架,成就了汉子的彪悍威名,搞得邻近几条村的人都知道那件事。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正常的夫妻关系是再普通不过了,然而也有许多令人咂舌的夫妻关系。

我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的一个堂伯父,现在差不多67岁左右的样子,曾经是一个能说会道,力气大如牛的人。大约在20年前,他也就47岁,家里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跟老婆的关系也好,都当了爷爷。但是好景不长,他居然跟自己小舅子的老婆好上了。他比小舅子的老婆大十来岁,至于怎么好上的,我们也不得而知。刚开始只是跟隔三差五去小舅子家,还不是那么明目张胆。到后来家里发现过后,仍然坚持不懈,一意孤行,不听从儿女和老婆的劝阻,毅然决然的跟着小舅子的老婆在一起。

后来他们直接住在一起私奔去了别的地方,在别的地方待了比不多几年,还生了两个小孩。后来又回到我们县城,现在两人的小孩都十几岁了。现在的他虽然两个人还在一起,但是一大把年纪了,还在为养儿育女而打拼。正所谓放着好好的清福不知道享,却宁愿每天为生活而累死累活的。

这里最为难的是伯母,面对老公的背叛,弟弟、弟媳的妻离子散,她心中有苦无处说。像这种亲戚之间的乱伦,确实让人有点无语,也更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但愿我们的生活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婚姻多一些美好和和谐。

我今天也讲一个令人乍舌的夫妻关系。我以前在我们县城开过一家饭店。有个常来光顾的客人,他是一家图书销售企业的老板。

去过我们县城的都知道我们这里图书销售的比较发达。图书销售,是一个比较暴利的行业,一般在图书城有一个摊位的话,好的一年,最低能赚2,000,000元左右,这个老板姓张,我们都喊他张总。

张总非常喜欢我们饭店的口味。一开始是带着他法律上的老婆来我们饭店吃饭,我喊她张夫人。

张杰夫人和张总年龄相仿,45岁的年纪,保养的白里透红,给人三十五六岁的感觉。长得文文静静的,说话细声细气的一个女人,感觉很有素养。我还和她开了几句玩笑。

我说张夫人,你嫁给张总,真是幸福啊,这样一个长得帅又能赚钱的老板。上哪里找?幸福?她勉強笑笑,说还好吧。

过了几天,张总又带了一个女人来吃饭,本来我认为,是他现在什么生意上的伙伴,中间张总出来到吧台和我说话,他说仲老板,看看我这个怎么样?

这年头,有钱人有个把婚外情也是正常的事,饭店宾馆已经见怪不怪了。我拍了他一下肩,兄弟你行啊!说是你的小秘啊?他说,是我的二夫人吧。我已经和她有了一个小孩,今年都上幼儿园了,我在城南小区给他买了房子、车子。

这个女人大概有30岁,长得高高跳跳、苗苗条条的,戴着眼镜。原来,她大学毕业以后,就在张总的公司里面做销售员,自愿后成为张总的嘴里面的所谓二夫人。

大约又过了半个月左右,张总又带一个女人来吃饭,这个女人不到30岁,清纯的像一个女大学生,我笑笑说张总,你老是兄弟我惊喜啊。

他笑着说,这是最后一个,我没有精力了。我们也有五年了。我跟她都有了一个小男孩,在城北小区,我也给她买了房子、车子。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罪,百姓并不是非要去拦着所谓的“八府巡按”(即明朝时候的监察御史)的轿子告状。百姓有很多方式可以选择,一种是百姓直接向上级的主管部门“举报”。另一种则是去击打皇宫门前的“登闻鼓”来告状,只是这种方式对告状的类型有限制。另外,还可以制造舆论,引起特殊机构的注意。同时,匿名告状一般不被受理。

一、明代的“上访”

在中国古代,没有现代意义的“行政诉讼”制度,普通百姓告发官员,朝廷原则上是不鼓励的。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古代依靠的是宗法制度和血缘关系来维持秩序。“民告官”等同于“子弑父”。所以在明代之前,百姓检举官吏,先要吃个几十大板!

朱元璋刚登基的时候,为了澄清吏治,对“民告官”放宽了条件。如果遇到官吏贪赃枉法,百姓可以向“监察御史”投递状纸检举。御史接到状纸后,会把案件发回“被告官吏”所属的上一级官府,或者同级的监察部门(按察使司等)进行审理。

另外,洪武年间还规定了,百姓可以直接进京投递状纸,官员们不能阻挡,否则杀无赦。但是到了明朝中后期,这一条基本就作废了。

二、击鼓鸣冤

民间如果想告状,还可以通过“登闻鼓”,直接向皇帝提起诉讼。明代的皇宫门前设有“登闻鼓”,告状的人可以自行前去击打,有负责的鼓官来问询,并接受状纸。初期时,百姓通过“登闻鼓”告状,朝廷一般第二天就会给出答复。但是成化以后,朝廷吏治败坏,贪官污吏多不胜数,“登闻鼓”告状就没那么容易了!

值得一提的是,敲“登闻鼓”告状有几个限制条件:

明代官员犯罪可由以下途径来检举

第一种是自举,就是官员检举自己的犯罪行为。就像现在的自首一样。在明代,只要犯罪的行为太恶劣,又能积极第处理后事,一般情况下,自举的官员都免除处罚。

第二种是告发。

1 通过法定机关监察御史,巡抚,按察司,给事中等部门官员的告发。这些法定机关都有监督检举的职能,所以这也是明代主要检举官员的途径。

2 任何官员只要发现他人有犯罪行为都可以检举,可以上级检举下级,也可以同级相互检举,也可以下级检举上级。

3 皇权控制之下的特务机关东厂,锦衣卫,西厂,内行厂也负责监督官员不法行为。

4 普通百姓有权利告发官员不法行为。例如.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举报十分重视,他赋予民众将贪官污吏“绑缚赴京治罪”的权利。

明代的这些监督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法定机关在监督官员不法行为中能发挥主要作用,那么必定吏治清明,社会安定,反之,则会导致贪腐盛行,政治秩序失衡.


在明代,如果官员犯了罪,都有些什么检举的途径?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体系中,对于官员的犯罪,实际上主要依靠在官僚集团内的“纠举”行为。

在明代,具备这一司法职能的机构是都察院,又被称为“风宪衙门”。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以及御史,他们都负有纠察百官的责任。实际上,这一监察机构可以上述到汉代,汉代御史的最大特点是位卑权重,权重,保障了这些人可以最大限度避免司法程序受到干扰,位卑,则保障了御史有充足的进取心以纠察百官,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小监大”、“以卑督尊”。此外,明朝的通政司之下,还设有六科给事中以监察六部事务,同样对行政体系内的职务犯罪发挥纠察作用。

另外一方面,明代的法律也允许百姓“告奸”。实际上,从明代的律法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禁止民告官的律条。当然,属官告上司的司法程序肯定是特殊的,比如诉状需要上奏给皇帝。同样,民告官的话,也可以向巡按御史上诉,这就是所谓拦轿鸣冤了。不过,洪武朝,由于朱元璋主张“重典治吏”,因此对“民告官”的行为还进行鼓励:

前者《大诰》一出,民有从吾命者。惟常熟县陈寿六为县吏顾英所害,非止害己,害民甚众。其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 其吏,执《大语》赴京面奏。朕嘉其能,赏钞二十锭,三人衣 各二件。更敕都察院榜谕市村。其陈寿六与免杂役三年。敢有 罗织生事扰害者,族诛。

看起来,他不仅仅同意“民告官”,还支持“民捕官”,他还曾经下令:

 十二部政使及府、州、县,肤尝禁止官吏、皂隶,不许下 乡扰民,其禁止已有年矣。有等贪婪之徒,往往不畏死罪,违 旨下乡,动扰于民。今后敢有如此,许民间高年有德耆民,率 精壮拿赴京来。

今后敢有仍前夺民取采虾鱼器具者,许民人拿赴有司。有 司不理,拿赴京来,议罪枭令,以快吾良民之心。

不过,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仅仅能出现在洪武一朝。朱元璋一死,人亡政息,这样的法律在实际操作层面,也很难得到贯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特殊教育语文课题申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特殊教育语文课题申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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